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文件
武經信[2017]044號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組織2017年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的通知
各區經信部門:
為加快推動我市制造業與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創新,推進傳統生產模式轉型升級,推動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開辟制造業發展新空間。根據《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就申報2017年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
(一)獎勵的對象
1.2016年度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
2.2016年10月底以前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
3.2016年10月底以前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咨詢服務機構;
4.2016年10月底以前經國家認定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
(二)申報及審核流程
1.申報流程
由各區經信部門在本轄區范圍內轉發市經信委申報通知,并組織指導企業開展相關申報工作。
2.審核流程
由各區經信部門根據工業信息化部有關兩化融合試點示范認定文件和證書,確定本轄區專項資金擬支持的企業,行文上報市經信委,并按要求進行公示。
3.文件依據
(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名單的通知》(工信廳信軟函〔2016〕359號);
(2)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
(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2014年首批推薦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咨詢服務機構名單的通告》;
(4)《中國兩化融合服務聯盟關于公布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咨詢服務機構第二批推薦名單的通告》(聯盟函[2016]4號);
(5)《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2015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名單的通告》(工信部裝函[2015]333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公布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名單的通告》(工信部裝函[2016]261號)。
(三)企業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件);
2.國家相關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兩化融合建設項目介紹(含企業基本情況、兩化融合建設現狀、兩化融合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下階段兩化融合工作的打算及規劃等)。
(四)獎勵的標準
對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萬元;對通過評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萬元獎勵;對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咨詢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萬元;經國家認定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萬元。
二、補助類
(一)支持的對象
1.在武漢市內登記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兩化融合建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3.申報項目已竣工并按規定驗收合格;
4.項目申報當年和前2年度在軟件應用與集成方面的投資總額應不小于200萬元;
5.申報企業已在國家工信部兩化融合評估診斷平臺注冊,并定期更新數據;
6.申報項目已被列入“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建設項目庫”。
(二)申報及審核流程
1.申報流程
由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在本轄區范圍內轉發市經信委申報通知,并組織指導企業開展相關申報工作。
2.審核流程
由各區經信部門根據《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照受理審核、申報查重、現場核查、項目審計、項目確定、行文上報6個步驟,遴選本區專項資金擬支持項目,并按要求進行公示。
(三)企業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企業兩化融合建設情況(含企業基本情況、IT建設規劃、IT管理架構、企業信息化主管履職情況和IT應用績效情況等);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項目在軟件應用與集成方面的投資憑證(含軟件開發合同、發票等);
7.項目驗收報告;
8.由“中國兩化融合服務平臺”兩化融合自評估系統提供的自評估報告;
9.由申報企業蓋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
(四)支持的標準
根據第三方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對項目實施過程中軟件投入總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人民幣200萬。
(五)項目的確定
由市經信委根據資金預算額度和各區經信部門上報的專項資金擬支持補助類項目,按照優先支持我市信息技術、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原則,統籌擬定全市年度專項資金擬支持的補助類項目和額度并進行公示。
三、申報要求
1.各區經信部門作為操作主體,對申報企業的相關資料審查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對獲準支持的項目做好服務協調工作,并將相關申報、審核資料留存5年以上備查。
2. 各區經信部門須在5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申報、審核工作,并行文上報市經信委。上報材料包括:(1)各區經信部門的推薦行文;(2)被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1套;
(3)被推薦補助類項目的專家組核查意見復印件和第三方審計報告副本。以上文字材料的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634764163@qq.com)中。
3. 各區經信部門需按市財政局、市經信委要求每年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使用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4. 申報企業(單位)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申報,若發現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資格,已獲得專項資金的收回資金,并在今后五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報。
四、聯系方式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學技術處
聯系人:彭 源 電 話:85316953
附件1: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附件 2:2017年武漢市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專項資金擬獎勵項目清單(僅供參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