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小伙伴問小編,商標如果沒有申請成功,或者已經被撤銷或注銷,權利人是不能使用商標的。那么什么是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呢?二者有何區別?下面匯策知識產權聯盟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
什么是商標撤銷?
商標撤銷是指商標在不具備注冊條件的情況下成功地注冊下來,后由其他單位或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商標,或者直接經商標局審查注冊條件不符并依職權撤銷該商標。商標撤銷主要分為使用不當的撤銷、注冊不當的撤銷和爭議撤銷三種:
1、如構成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組合,經審查違反了商標的禁用條款,或違反了合理使用商標的義務,則會被商標局予以使用不當的撤銷;
2、注冊不當的撤銷包括不附期限的撤銷和附期限的撤銷,主要是依據商標法第10、11、12、13、15、16、31條的規定來采取不同的撤銷方式;
3、商標爭議撤銷是指在線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可以對在后注冊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提出爭議,并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在后注冊的商標。
什么是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指商標局依申請或商標期滿未續展,而將注冊商標的整體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通常來說,商標注銷包括經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注銷兩種情形:
1、經申請注銷是指商標權利人不再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需求,主動申請注銷商標;不過在小編看來,商標申請注銷還不如辦理轉讓,或許還能獲得一筆可觀的回報;就這么白白注銷,難免有點可惜了;
2、商標局主動注銷通常是指注冊商標十年有效期屆滿,而商標權利人在續展、寬展期內沒有有辦理商標續展,導致商標局默認權利人不再主張對該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最終注銷了該商標。
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的區別
無論是商標撤銷還是商標注銷,勢必都會導致商標權利人無法再使用商標,那么這兩者有什么本質區別呢?小編認為主要有以下兩點:
1、商標撤銷后不能再申請,而商標注銷后,可以重新申請。
2、對于商標所有人而言,商標撤銷是被動行為,而商標注銷則是主動行為。因為撤銷只會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或其他人申請撤銷,而注銷卻是商標權利人主動放棄。
綜上,商標撤銷是因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而商標注銷則是由于不再使用而辦理。最后,匯策知識產權聯盟還想提醒大家一句,商標即便注冊成功也有可能被撤銷,所以在申請前一定要弄清相關條款,以免費盡心血注冊下來的商標還沒捂熱就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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