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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商標品牌培育發展激勵機制。對我市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由市人民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10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專項獎勵;對以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形式成功注冊地理標志的組織一次性獎勵20萬元。
詳情點擊查看: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